芜湖中德联创室内环境检测治理有限公司
WU HU ZHONG DE LIAN CHUANG SHI NEI HUAN JING JIAN CE ZHI LI
网站首页 | 公司简介 | 新闻资讯 | 产品介绍 | 联系我们 | 工程案例 | 案例警示 | 企业资质 | 政策法规 | 检测流程 | 常见问题解答 |

  站内文章搜索
友情链接
您现在的位置

室内环境中总挥发性有机物(TVOC)

 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是由一种或多种碳原子组成,容易在室温和正常大气压下蒸发的化合物的总称,他们是存在于室内环境中的无色气体。美国环境保护署(1989)在室内环境中检测并鉴定出900多种浓度高于1ppb的不同的VOCs气体。

    我国对于室内总挥发性有机物(TVOC)规定标准为:I类民用建筑(住房、教室、幼儿园、医院)不得超过0.5mg/m3,II类民用建筑(办公楼等公共场所)不得超过0.6mg/m3。

    室内环境中的VOCs可能从室外空气中进入,或从建筑材料、清洗剂、化妆品、蜡制品、地毯、家具、激光打印机、影印机、粘合剂以及室内油漆中散发出来。一旦这些VOCs暂时的或持久的超出正常的背景水平,就会引起室内空气质量问题。

    研究表明:若暴露在含高浓度VOCs工业环境中,会对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、肝脏、肾脏及血液有毒害影响。敏感的人即使对低浓度的VOCs也会有剧烈的反应。这些反应会在暴露在某一敏感气体或是一系列的敏感气体后产生,随后遇到更低的剂量也可能引发类似的症状,但长时期暴露在低浓度中也会引起反应。研究将暴露在常见的办公大楼中的VOCs和下列SBS症状联系在一起:

     眼睛不适:灼热、干燥、异物感、水肿;

     喉咙不适:喉干;

    呼吸问题:呼吸短促;

    哮喘头痛,贫血,头昏、疲乏、易怒。

  长期暴露在诸如苯,致癌物等化合物中可能增加致癌的可能。因为目前VOC对人体的毒害及感官影响以及他们的成分的了解有限,所以防止过分暴露在VOC中是十分必要的。

 

公司地址:芜湖市步行街伟基商业中心C座9楼
联系我们: 0553-3877161 13855389268
企业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客 服QQ: 562261558
网站备案号:皖ICP备09007824号